欢迎您,进入九龙湖幼儿园网站!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
当前位置:首页>园务管理>通知公告> 正文

关于推荐评选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人物”及 “优秀家长”的通知

作者:校管理员   发布日期:2018/12/13 16:24:10   浏览次数:2460

江宁区九龙湖幼儿园

九龙湖幼儿园〔2018〕001号

image.png

关于推荐评选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人物”及

“优秀家长”的通知

九龙湖幼儿园全体教职工、家属、家长:

为肯定和表扬全体教职工、家属、家长对九龙湖幼儿园的全力支持,发扬先进事迹,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园工作的高效开展,经研究决定,于2018年年底前,组织举办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人物”及“优秀家长”的推荐评选活动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;教职工家属;在园就读的全体幼儿家长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   (一)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教师:

1. 师德高尚、态度端正、爱岗敬业、有一定的奉献精神;

2. 爱护幼儿,从未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,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;

3. 在我园工作满6个月的教职工;

4. 深受同事的认可和赞扬。

(二)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属:

1. 关心爱护家属,积极配合支持家属工作;

2. 对幼儿园工作表示认可与赞同;

3. 在我园工作满6个月的教职工家属;

4. 深受同事认可和赞扬。

(三)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长:

1. 爱护班级幼儿,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;

2. 积极参与班级活动,配合教师做好班级各项工作;

3. 在班级工作中深受幼儿、教师、家长的认可,有典型的感动事迹。

(四)优秀家长:

1. 爱护班级幼儿,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;

2. 积极参与班级活动,配合教师做好班级各项工作;

3. 关心班级事务,积极与教师共同谋划班级发展,深受幼儿、教师、家长的认可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1. 自荐。对照以上条件填写推(自)荐表格,于12月18日交至班主任处;

2. 班级组评。各班主任在收到推(自)荐表后,自行组织班级家委会进行“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长”、“优秀家长”的组评,于2018年12月20日上报至九龙湖幼儿园家园部;

3. 园级考评。幼儿园成立评选小组(园务中层、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共计15人),进行考评;

4. 名额分配。评选出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教师”10人、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属”10人、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长”10人、“优秀家长”各班2人;

5. 公示表彰。2018年12月24日公示评选结果,并于2019年1月在迎新年活动及年度表彰大会上进行颁奖。

请全体教职工、家属、家长踊跃报名参加。

 章.jpg

附件1: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人物”推(自)荐表.docx

附件2:“优秀家长”推(自)荐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