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荐评选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人物”的通知
江宁区九龙湖幼儿园
九龙湖幼儿园〔2021〕011401号
关于推荐评选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人物”的通知
九龙湖幼儿园全体教职工、家属、家长:
为肯定和表扬全体教职工、家属、家长对九龙湖幼儿园的全力支持,发扬先进事迹,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园工作的高效开展,经研究决定,于年底前,组织举办2020年度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人物”的推荐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范围
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;教职工家属;在园就读的全体幼儿家长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教师:
1. 师德高尚、态度端正、爱岗敬业、有一定的奉献精神;
2. 爱护幼儿,从未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,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;
3. 在我园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;
4. 深受同事的认可和赞扬。
(二)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属:
1. 关心爱护家属,积极配合支持家属工作;
2. 对幼儿园工作表示认可与赞同;
3. 在我园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家属;
4. 深受同事认可和赞扬。
(三)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长:
1. 爱护班级幼儿,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;
2. 积极参与班级活动,配合教师做好班级各项工作;
3. 在班级工作中深受幼儿、教师、家长的认可,有典型的感动事迹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 自荐。对照以上条件填写推(自)荐表格,于1月15日交至班主任处;
2. 班级组评。各班主任在收到推(自)荐表后,自行组织班级家委会进行“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长”、“优秀家长”的组评,于2021年1月18日上报至幼儿园家园部;
3. 园级考评。幼儿园成立评选小组(园务中层、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共计15人),进行考评;
4. 名额分配。评选出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教师”10人、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属”10人、“感动海马家园十大感动家长”10人;
5. 公示表彰。2021年1月19日公示评选结果。
请全体教职工、家属、家长踊跃报名参加。
南京市江宁区九龙湖幼儿园
2021年1月14日